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貸款,經貸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自主支付是指貸款資金可以由借款人自行使用,無需經過銀行審批,但如果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資金的話,銀行有權隨時提前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