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借條裏有壹個單元格是“人民幣(大寫)”,後面是大寫金額,最後加上人民幣就夠了。大寫的數字在數量上是東亞壹種獨特的書寫數字的方式。用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武則天發明的,後經朱元璋改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上一篇:捷信貸會有個人征信系統嗎?下一篇:金企貸企業助力是什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