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是壹個意思,都是暫時使用他人的財物。通常暫時使用私人或公司、單位的錢被稱為借款;而確定歸還時間,暫時使用銀行的錢(要付利息)壹般被稱為貸款。
借貸在法律意義上,是指由貸方與借方成立壹項“借貸契約”,貸方將金錢使用權移轉給借方,到期時由借方返還同額的錢。
銀行斷貸是什麽意思?
意味著銀行停止向企業放貸,因為銀行認為企業陷入困境。根據《貸款通則》第七十壹條規定,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的;利用貸款進行股權投資、投機證券、期貨等的借款人。由貸款人對其部分或全部貸款加收利息;情節特別嚴重的,由貸款人停止給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