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壹般是表明債權債務存在的書面憑證,而合同是證明當事人之間成立、變更或者終止某種民事關系的相關協議。
對公貸款: 貸款銀行不在借據上提供印鑒。
借據上需要蓋貸款單位的預留銀行印鑒,以及放款銀行主管貸款業務人員的三級簽字,然後留存在會計部門。 個人貸款: 借據上需要貸款人簽字並蓋章,加蓋銀行個人貸款合同章。記賬後貸款銀行信貸部門留存。
對公貸款提供給客戶的回執單只有受理印章和加蓋業務印章的記賬憑證。 銀行貸款借據號是什麽即個人貸款提供給客戶的回執單上有受理印章及銀行個人貸款合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