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介紹借錢的人是否有責任需要根據中間人的性質來區分:1、中間人是保證人,其在保證期間承擔責任;2、中間人是居間人,對債務人償還債務是有壹定責任的;3、中間人僅僅作為義務介紹人,沒要求任何報酬,此時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壹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壹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壹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