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介紹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沒有犯法的。如果介紹人對詐騙行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紹和聯系的中間作用的,而且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則介紹人沒有法律責任,不需對被騙負責。《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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