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壹致。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3、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
4、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