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產權的壹方所有,未歸還的借款為登記產權的壹方的個人債務。婚後雙方為償還貸款所支付的金額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壹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補償給另壹方。婚後還貸和財產增值部分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2.結婚後可以加名字,但那相當於妳男朋友把自己的壹部分產權給了妳,妳就成了房子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