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包括,第壹部分,棚戶區改造的範疇。提出棚戶區改造可分為集中式棚戶區、非集中式棚戶區、城市危房和城中村。第二部分是棚戶區改造的區域範圍。嚴格控制中心城區(東至南京路、南至雙湖路、西至G343國道、北至站前路)和重點中心鎮拆遷。
為穩步推進建湖縣棚戶區改造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棚戶區改造區域範圍和政策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