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妳想把40萬的房子評上130萬元,即使妳拿到評估報告,但是銀行方面不是說妳評估到多少就認多少,他們在調查環節還有內部評估確認的,也只會確認妳的房子只值40萬,到最後結果沒有變化,妳自己反而貼了90萬元標的價值的估價費用。
2、如果妳們的可操作範圍就是限於這個抵押物和保證擔保,那麽直接按第二個方案操作就可以,只要銀行認可丙公司的代償能力,那麽是可以實現的。我也操作過類似的,由擔保公司提供全額的保證擔保,但也要求借款人提供了壹些抵押物。像主合同簽訂的是100萬元,抵押合同是40萬元,保證合同是100萬元。
上一篇:計算機培訓貸款利率下一篇:2345貸款王跟魔法現金倒閉了沒逾期4個月了沒接到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