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銀行屬於城市商業性的銀行。吉林銀行成立於2007年10月10日,是經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長春市商業銀行與吉林市商業銀行、遼源市城市信用社(後又吸收和並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個地區的城信社)合並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城市商業銀行主要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來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業務範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