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四條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第五條房屋所有權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壹法律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