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買房父母婚後還貸,還款部分應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同壹財產。父母壹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僅贈與其壹方子女,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 * *: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