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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無論房產證上是壹方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婚後夫妻共同投資(包括貸款)的房屋產權,都是共同財產。夫妻壹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買房,取得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子分割。房屋雖為壹方婚前購買,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部分應視為共同財產,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需要註意的是,共同還款部分,無論是壹方以個人工資償還,還是以雙方工資償還,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壹方能夠證明其還款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麽這部分就不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