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號前六位)表示編碼對象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鎮、區)行政區劃代碼。1-2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地級市、盟、自治州代碼3-4位;5-6位縣、縣級市、區代碼。
出生日期編碼:(身份證號的第7到第14位)表示編碼對象出生的年、月、日,其中年用四位數字表示,年、月、日之間沒有分隔符。
順序碼: (身份證號碼的第15至17位)分配給地址碼所標識區域內同年、月、日出生人員的順序號。其中,第十七個奇數給男性,偶數給女性。
居民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標準GB 11643-1999】的規定,公民身份證號為特征組合碼,由十七位本體碼和壹位校驗碼組成。
從左到右的順序是:六位地址碼、八位出生日期碼、三位序列碼、壹位校驗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