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壹個月只能探監壹次,壹般建議規定具體見面日期。
2.壹次幾個人沒有規定,可以少也可以多。
3.見面需要帶“見面卡”。會見卡只對犯人的親屬開放,但犯人的朋友可以跟隨親屬會見。
1.金融:有價證券、現金、存折、信用卡、銀行卡、國債、國債、錢包等。
2.證照類:戶口本、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護照、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質及獲獎證書等。
3.貴重物品:珠寶、手表、字畫、貴重禮品和祖傳物品。
4.卡類:VIP卡、會員卡、門卡、加油卡、電卡、醫療卡、優惠卡、保修卡等。
5.鑰匙公章類:備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