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期。
關於規範使用龍港消費券的通告
為進壹步規範我市消費券使用工作,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營造良好消費環境,現就依法依規開展消費券使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嚴禁通過虛假交易等違法行為進行消費券套現,不得用於充值、儲值、預存。
二、嚴禁通過社交軟件、網絡平臺等發布、傳播套現消費券等違法信息;嚴禁虛假宣傳、哄擡物價、以次充好等不法行為。
三、違反相關規定者,取消參與活動資格,同時列入失信黑名單,並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