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的壞賬核銷制度是會計謹慎性和真實性的要求,是客觀反映銀行經營狀況、有效抵禦金融風險的重要基礎。
壞賬核銷聲明:
銀行壞賬證據確鑿,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應隨時上報,隨時審批,及時從壞賬準備中核銷。銀行不得隱瞞不報、長期虧損和掩蓋不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