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養殖能繁母豬每頭每年能享受補貼100元,其中,80%由國家財政直接補貼,市、縣兩級財政各補貼10%。對能繁母豬進行保險的,保險費每頭每年為60元,其中80%由政府補貼。此外,規模在500頭以上養殖場,經市畜牧水產局和發改委***同考察後,確認達到國家標化規模場建設項目標準的,可得到相應的項目扶持資金。
申請補貼,需到當地鄉鎮畜牧水產站進行登記,經上門摸底調查確認後,由當地政府財政以“壹卡通”的形式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