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強制執行。如果貸款沒有還清,房屋可以抵押給銀行,但房屋的所有權仍歸債務人所有。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法院拍賣。當然,即使進行了拍賣,由於銀行抵押是優先的,拍賣的錢應該優先償還銀行貸款。房屋是否會被執行通常由法院根據房屋的價值和貸款的金額來考慮。由於房子會貶值,如果拍賣後償還貸款,則可能無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人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宜拍賣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不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自行變賣或者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應當交由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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