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積金的條件總結如下:
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退休了;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定居國外;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本市的;
非本市戶籍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在本市就業並離開本市的;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勞動者;
部分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因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詳見公積金中心網站“部門文件”欄目)患有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特殊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