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0年社保減免政策主要是指對中小微企業免征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2020年6月底,國家決定免除中小企業繳納三項社會保險,並延長實施至2020年2月底。但是,在2021中,各地政府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壹些地區不再有優惠待遇,壹些地區仍然延長了社保減免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上一篇:我有壹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我想撤銷原擔保人。我怎樣才能撤回它?程序是什麽?下一篇:湖北省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能上浮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