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購貸款,是針對境內優勢客戶融資需求,用於支付並購股權對價款項的本外幣貸款。國家規定並購貸款業務主要支持戰略性的並購,以更好地支持我國企業通過並購提高核心競爭能力,推動行業重組。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並購,是指境內並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並或實際控制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或資產的交易行為。
並購可由並購方通過其專門設立的無其他業務經營活動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稱子公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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