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監督銀行和監督賬號。購房人將預付款、首付款等資金存入監管賬戶,貸款銀行將所有抵押貸款存入監管賬戶。
房地產開發企業有“良好行為”信用信息記錄的,監管資金比例調整為監管資金總額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