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拆遷安置房交付後,當事人可以攜帶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房屋交付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首次登記,然後領取房產證。根據《房地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首次申請房屋登記的材料包括房地產權屬證書或土地權屬來源材料、房屋竣工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