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俗稱公房。該房屋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不過,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壹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公房承租人)在壹定範圍內通過壹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後歸使用權人所有。
3,使用權房非所有權房,且公積金是專款專用的,所以是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