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法不太好。但是我可以簡單的給妳分析壹下。從妳的情況來看,妳的購房合同已經簽訂,所以合同中對貸款肯定有具體的規定。所以妳得先把合同說清楚。而且這還涉及到房子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的問題。
如果因為社保問題無法貸款,那麽貸款期限只能順延。延期之後,既然妳們結婚了,開發商壹般會要求夫妻二人壹起辦理貸款手續。但是妳交過壹次稅再交是不合理的。而且,他們改成妳老公的名字也不合理。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由購房者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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