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七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信息合法查詢制度。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依照《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應當向具體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申請。
權利人可以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信息。不動產交易、繼承、訴訟等涉及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查詢、復制不動產的自然狀況、權利人及其不動產的查封、抵押、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