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條例,個人所得稅以所得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款時,應當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稅款,按時繳庫,並專項記錄備查。前款所稱支付包括現金支付、匯款支付、轉移支付以及有價證券、實物和其他形式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