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方:應付職工。
2.工資借款:其他應付款——社保(或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
3.貸款:銀行存款貸款:個人所得稅
4.代發工資是金融機構為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等資金的金融中介業務。
5.金融機構通過自身聯網的核心業務處理系統進行批量、集中支付,自動將相關工資等資金劃入儲戶事先約定的銀行卡或個人結算賬戶,代企事業單位發放工資,也可代社會保險局發放社會福利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