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對借款人執行第二種(或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壹是在擬購買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中,家庭已登記壹套(含)以上完整住房;
二是借款人已使用貸款購買壹套(含)以上住房;
三是通過盡職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經擁有壹套(或以上)住房,即《住房及貸款認定情況調查》。
同時規定“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借款人家庭房屋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首付比例:不低於70%以上。
貸款利率:基準利率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