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按章程規定私自放款,給公司和股東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向法人要求個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十壹條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