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貨款打入個人賬戶是違反《會計法》及財務會計準則的行為,還有逃稅的嫌疑,是違法行為。
如員工個人未經單位同意,將收取的貨款直接打入個人賬戶的,屬於挪用資金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挪用資金罪,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