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是要綜合來考量的,2017年,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由以下幾點決定:
1、 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根據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定適時運行調整;
2、借款人家庭的可貸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內按照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繳存額、購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況運行測算,取測算結果的最低值;
3、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和繳存額測算可貸額度, 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2 ;
4、可貸額度按“可貸額度公式”測算低於20萬元的,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20萬元核定;
5、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月還貸本息不得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