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工作單位法人不需要對申請人負有義務和強制保證責任,所以工作單位法人這樣做並不違法、不違規。
其次,在職場上,申請公積金壹般被視為公司福利。雖然有五險壹金的政策支持,職場有義務繳納五險壹金(不是所有公司都會繳納),但沒有義務保障申請公積金。
所以申請人對工作單位法人的投訴,其實意義不大,反而會讓雙方關系更加緊張。
專家意見:建議與工作單位法人友好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