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借款人由未婚變為已婚或再婚時,其配偶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可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及配偶應攜帶本人身份證件、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公積金中心申請變更貸款信息。貸款信息變更確認後,配偶可以辦理委托扣款還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