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依法變更,變更應當經貸款審查小組審查批準;管理中心整理變更資料,並將審批意見告知申請人;擔保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到承辦銀行辦理擔保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結果通知管理中心。
法律客觀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