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條件:
1.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或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購房人和正在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
3.規定的首付款已經支付,首付款+貸款金額=總房款,房款尚未支付;
4.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連續、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最近4個月以上未繳納;
5、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大額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