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抵頂還貸時,申請人應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結婚證;
2.已發放貸款的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請,並填寫《住房公積金委托年度還貸協議》;
3.申請新貸款的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並填寫委托協議;
4.委托貸款還款關系自簽訂委托貸款還款協議的次月起生效。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