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在中國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發放規定如下:1、經辦銀行應在借款合同簽署完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借款學生首個學年的貸款全額劃入高校指定的賬戶;借款學生第二個學年及以後學年的貸款,在經辦銀行收到高校機構提供的當年發放借款學生名單後1個月內,經辦銀行應將當年貸款全額劃入高校指定的賬戶。2、經辦銀行可向高校了解高校發放貸款情況和借款學生使用貸款情況。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銀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
上一篇:個人壹手房5.2%的利率高嗎?下一篇:公積金國家管和市政管哪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