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不給客戶提供貸款合同?7月,我在蘇州工商銀行(華北)汴河支行申請了住房貸款。最近因為退房的契稅要貸款合同,去工行要了。我去了幾次,都沒有找到適合我的。這些信息就像壹個賣卷心菜的人。我給自己拿了兩大堆。我自己也找不到。最後王經理說:“我真的找不到妳了!”我發現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為什麽不能提供?因為沒人找妳要?還是妳壹直處於強勢,沒人敢找妳?如果沒用,我就不找妳擦屁股了。我查不出來是妳管理不善。妳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什麽時候才能放下架子,真正站在儲戶的角度為儲戶著想?
上一篇:個人經營性貸款的信用風險包括()。下一篇:公積金貸款額度限制,公積金貸款上限什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