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貸款審查與分級審批相分離的制度。
第四十壹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強制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