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團貸款收費應當按照"自願協商、公平合理、質價相符"的原則由銀團成員和借款人協商確定(B項說法錯誤),並在銀團貸款合同或費用函中載明。銀團收費的具體項目可包括安排費、承諾費、代理費等(C項說法正確)。安排費壹般按銀團貸款總額的壹定比例壹次性支付;承諾費壹般按未用余額的壹定比例每年按銀團貸款協議約定方式收取(D項說法錯誤);代理費可根據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A項說法錯誤)。銀團貸款的收費應遵循"誰借款、誰付費"的原則,由借款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