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經貸款人同意,可以發放個人貸款。對1年(含)以內的個人貸款,累計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對1年以上的個人貸款,累計展期期限應加入原貸款期限,且不得超過貸款品種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