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
二。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
(壹)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認定條件。
戶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確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並向社會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體條件,形成完善的確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標準體系。同時,要明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核算評估的具體辦法,對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履行相關法定義務提出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