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東省只有8個城市實現了公積金互貸,分別是廣州、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現在還沒有汕尾。
河源、韶關、梅州、汕尾、陽江、肇慶、清遠、潮州、雲浮等中小城市。需要有序放寬落戶限制的,在其城鎮合法穩定就業滿三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同時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年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居住、生活在壹起的,可以在當地申請常住戶口。同時也可以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