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 *和財產離婚的,債務由夫妻* * *和財產先行清償,債務不夠清償的,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債務,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屬於壹方的,自行償還,配偶不負責償還。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