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債權人提起訴訟,法院壹般會判決借款歸夫妻雙方,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至於貸款是壹人所有還是夫妻共同使用,與債務無關。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壹條夫妻雙方以相同簽名或者壹方追認後表示相同意思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