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委《關於規範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住房[2010]83號)和《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住房[2010]179號)規定,借款人用貸款購買1套(含)以上住房,貸款人對借款人實行第二套(含)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首套住房公積金同期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