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是要登記的,但是未登記的不影響抵押權的設立。但是,抵押合同不能約定為還款直接將抵押物抵消債務。
具體回答妳的問題,就是:
壹、妳的房子有貸款,就代表妳的房子已經抵押給銀行了,在妳未還貸款時,銀行有將房子拍賣後價款的優先受償。
所以說,對方不可能運用任何手段將妳的房子過戶到他的名下。
二、在買賣有抵押權的不動產合同中,買方是有滌除權的,就是說清償抵押物上的債務之後獲得不需抵押權人同意購買抵押物的權利。
但是,妳的是借款合同,不存在這個問題。
總之,妳們之間是個普通的借款合同,他可以主張妳返還妳借取的本金和利息,但是無權要求履行妳們約定的房屋過戶的條款。